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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设置和职能
访问次数:3318 发布时间:2007-1-24
 
  佛山市南海区纪委监察局内设8个职能室,各室职能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常委会、全委会及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协调各室的有关工作;负责起草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工作总结和其他重要文件;负责人事、文秘、机要通信、信息、保密、档案、党报党刊征订、行政事务、财务管理、后勤保障、接待等工作;负责党务、老干、计生、工会、妇女、青年工作。
    二、调研宣教室(挂区委党风和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负责综合、分析全区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组织起草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工作总结和其他重要文件;开展调查研究并拟定有关政策规定;宣传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机关的新闻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反腐保廉党纪政纪条规教育和电化教育工作;拟定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监督检查和综合分析全区党风和廉政建设情况;组织重要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预防、治理腐败工作以及建立领导干部廉政卷宗工作;负责区委党风和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区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执法监察综合室(挂行政效能监察室、行政投诉中心牌子)
    负责监督检查各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决定、命令的情况;组织重要的执法监察活动;协调、指导全区的执法监察工作;负责以监察局的名义与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和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的联系以及对监察综合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组织、协调、办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建议、议案和提案工作;承办特邀监察员的选聘和联络工作;承担对行政机关行政效能监察的职能,受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影响行政效能的问题和行为的投诉。
    四、纪检监察一室
    负责监督检查各镇领导班子及其领导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查处各镇的区管干部违纪问题和案件;协调、指导各镇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负责对重要案件的督促检查工作,协调、指导全区纪检监督的案件管理工作。
    五、纪检监察二室
    负责监督检查各街道、区直局级单位和企业、事业单位区管领导班子及其领导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查处区直单位区管干部违纪问题和案件;协调、指导区直单位的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
    六、案件审理室
    负责审理呈报上级审批的案件和本委(局)检查处理的案件;审理按规定范围审核备案的案件;审理复议和复查的案件;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承担监察局在行政诉讼中的应诉事宜;协调、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的案件审理工作,定期分析党员、干部违纪动向。
    七、信访室(挂区监察局举报中心牌子)
    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事项;受理涉及党风党纪和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申诉;督促、催办转请下级纪检监察部门承办的控告、申诉和其他重要的信访问题;核查有关信访案件线索;调查了解突出的群众信访问题;编报重要信访信息。
    八、纠风室(挂区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牌子)
    负责区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提出纠正不正之风的工作意见;督促、检查、指导对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对纠风工作的重要检查活动和对顶风违纪典型案件的查处工作。